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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前進甲子園

■前進甲子園

 跟當時許多少年一樣,我在小學生時代的『最大夢想』就是成為一個職棒選手。在那個物資極度缺乏的年代,『職業棒球』是日本最早復活的一項運動。拿著紅色球棒的川上哲治、還有拿著藍色球棒的大下弘一,他們之間的全壘打競賽是我們這群少年心中最憧憬的『棒球之夢』。後來,雖然物資非常的缺乏,但是我們這群喜歡棒球的小鬼還是想辦法自己作了一顆『布球』、然後拿著一般的木棒就跑到後山的神社上面玩起了棒球。儘管沒有壘包、沒有手套、也沒有球衣,但是對我們而言,能夠玩到這種『棒球遊戲』就已經是一件很快樂的事了。

 我喜歡游泳、釣魚、還有畫畫,一直到現在都還是如此。喜歡畫畫的興趣可能是從母親那邊遺傳過來的也說不定,因為我的阿姨曾經在『美術年鑑』上刊登過她的作品,而我則是喜歡在風箏上畫畫、然後再把自己畫好的風箏放到天上去,那種畫好之後的成就感是難以言喻的,所以我平時就很喜歡在三條市附近的『五十嵐川』放風箏,尤其是在氣候沒有辦法游泳的時候,釣魚跟畫畫放風箏就成為我最常跑去玩的遊戲。

 日本北部的夏季是很短的。在三條市,氣候適合游泳的時期最多只有從7月25日~8月10日,也就是只有2個禮拜左右。雖然我很喜歡游泳,但是我也不能無視季節的變化跟眾人異樣的眼光而在其他時候跑到河裡去玩水,那樣可是會被罵的。所以,我非常把握每一個可以游泳的日子,只要可以游,我一定是卯起來給他游個過癮。正因為如此,所以我對自己的泳技很有自信。記得在日本摔角(日本PRO)時代,那個時候高千穗明久(花面大帝)就是游泳部出身的,他常常喜歡吹噓說自己游得有多快又有多快,後來有一次,我跟高千穗在鳥取縣的『皆生溫泉』旅館屋頂比賽游泳,結果卻是我贏了。(笑) 現在回想起來,我之所以會在夏威夷買公寓,或許是因為夏威夷四季如夏、靠近海邊、每天都可以游泳、釣魚、看海、畫畫什麼的,所以我才會在那裡買房子也說不定吧?

 隨著自己的身材愈來愈高大,我也跟其他的小孩子一樣開始喜歡惡作劇。其中有一件『趣事』一定要特別提出來講,那就是發生在我小學5年級秋天的『列車妨礙事件』。那一年,我跟2、3個同伴一起到附近的山上去撿栗子,後來在回家的路上,我們來到了火車鐵軌旁邊,此時有一個人提出了『來玩試膽遊戲』的超級餿主意,於是我們所有人就全部躺在鐵軌上等火車開過來、看誰最先害怕,先逃走的人就算輸。結果火車愈來愈靠近之後,我的同伴就一溜煙的全部逃走了,就在我也準備離開之際,想不到火車真的在我前方不遠處停了下來,而且火車駕駛員竟然還探頭出來看,當時我真的是嚇死了,二話不說!我立刻就跑回家去躲了起來。

 第二天,『三條市警察署』叫我母親帶著我到派出所去,我的母親一直責問我作了什麼事、為什麼警察會找我?雖然我打死不承認自己昨天作了『阻擋火車』的事,但是我心裡頭卻是在想:『完了完了………這下子真的要去坐牢了………』。就在我哭喪著臉進入署長室之後,想不到警察先生竟然笑著誇獎我,原因是因為我『阻止了一場可能發生的火車意外』。

 原來,當天在鐵路的另一端正好有大量的落石掉落在鐵軌上,結果開火車的機關手誤以為我是為了『提醒前方有落石』,所以才會擋在火車前面,於是他便通知警察、並且說:『這都是一個身材很高大的小孩子的功勞』。不用說,警察先生一聽就知道那個人是我了。但事實上,我事前根本不知道鐵路的另一側有石頭;之所以會擋在火車前面也只不過是為了玩『試膽遊戲』而已。經過這次事件之後,我真的是得到教訓了。不,與其說是得到教訓、不如說是『嚇到了』。從那一次之後,我就再也沒有惡作劇過了,一次也沒有。

 國中3年級的夏天,有一件影響我一生的大事發生了。那就是我找到了自己的信仰、也就是各位所熟知的,我成為了『摩門教』的信徒。事情的起源是這樣的:各位都知道我的腳很大,事實上,早在我國中3年級的時候,我的腳就有『13文』(31﹒2公分)那麼大了。也因此,我一直找不到適合尺寸的鞋子來穿。所以冬天的時候我只能穿母親在京都買的『特製大木屐』(實際穿起來還是太小)、夏天的時候我就乾脆打赤腳了。由於我在騎腳踏車送貨的時候都會經過一處摩門教的教會,教會裡頭的蘭格伯特神父看我沒鞋子穿實在很可憐,所以神父便親手幫我作了一雙特製的靴子。那可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穿到『合腳』的布鞋啊。於是,我因為這件事情而跟神父成為了好朋友,後來我更被神父『愛與和平』的傳道所感動,所以我便在國中3年級的那一年受洗、正式成為了摩門教徒的一員。

 原本我是打算在國中畢業之後就直接就業的。當時三條市裡有一家名叫『三條機械』的公司,他們不但是當時三條市最大的企業、而且他們旗下還有一支軟式棒球隊。雖然我很想進入這家公司工作、然後在他們的球隊裡頭磨練自己的棒球技巧,但是我的母親卻希望我去考高中、儘可能的多唸一點書。儘管我剛開始的時候並不是很願意,但是當我想到高中的社團一定會有棒球部--而且打的一定會是『硬式棒球』之後,我就改變主意決定去考高中了。

 當時我報考的學校是『三條實業高校』,老實說,身為一家『蔬果商』的獨子,我其實是應該要報考『商業科』才對。但是,因為商業科的錄取倍率(魔王註:最低錄取分數╳錄取倍率=就讀該科所需要考到的分數)是4﹒5倍、反觀工業科只有2﹒5倍,再加上我唸高中的目的並不是讀書、而是想打棒球,所以我在填寫志願的時候便填上『工業科』了。諷刺的是,那個時代似乎大家都有『相同的想法』,就在我繳交志願完之後沒多久,報考工業科的人也愈來愈多,結果最後竟然變成『工業科』的錄取倍率變成4﹒5倍、而『商業科』的錄取倍率反而變成2﹒5倍了。

 沒辦法,只好硬著頭皮K書準備考試了。幸好最後我還是有錄取,我想那一次大概是運氣好被我矇到的吧?因為我國中時代都沒有在唸書,所以能夠考上真的只能說是運氣。進入高中就讀之後,我想選擇的社團當然是『棒球社』。然而,當時我卻因為自己的腳太大、社團裡頭沒有合適的球鞋給我穿而無法加入。不只是棒球社,就連千方百計想邀請我加入的籃球社,後來也因為沒有適合我穿的球鞋而打了退堂鼓。這真的是莫名其妙,我好不容易才考上了高中、結果卻因為自己的腳太大而無法從事自己最喜歡的運動,這實在是太諷刺了。看到其他『腳比我小』、但是棒球球技比我還要爛的社員在棒球場上奔跑;那幅景象對我而言真的是『最殘酷的拷問』,那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那麼痛恨自己的大腳。

 『算了,運動社團不行、那我加入美術社畫畫總可以了吧?』 在這樣的念頭之下,我的高中一年級社團活動就是在美術社渡過的。在這段期間,我的身高也已經長到200公分,高大的身材身高讓我成為了相撲界挖角的對象。當時位階已經達到『大關』的相撲選手.次錦(現在的春日野理事長)就常常跑到學校門口來等我,由於我個人對相撲並沒有興趣,因此只要我一看到次錦先生的身影,我就會立刻從後門溜掉。後來次錦先生直接去找我的母親談,我的母親也是以反對的態度向次錦先生表示:『我的孩子不會去打相撲、或者拳擊之類的東西。』 正因為我的母親連相撲、拳擊都不准我去打了,因此後來當我的母親聽到我要去打摔角之後,她更是氣得跑來東京把我給痛罵了一頓呢。(笑)

 高中2年級的春天,我終於如願以償的加入棒球社。原因是因為當時的棒球社社長.渡邊剛先生一直很希望我加入,所以他特地自費請鞋匠作了一雙特製的球鞋給我。當我第一次拿到硬式棒球的時候,那種感動是難以言喻的,而我也充份把握每一天可以練習的時間拚命練球、不練到天黑絕不回家。總而言之,那個時候『棒球』就是我的一切,『前進甲子園』與『成為職棒選手』就是我最大的夢想,即使每天早上5~6點還是要幫家裡送貨,但是對於棒球的練習我可是從來沒有休息過的。另一方面,我在球隊裡頭扮演的也是最關鍵的核心人物,我不但是球隊的王牌投手、而且我還是球隊的當家第4棒。在球隊成績最好的時候,當時我還創下了7連勝的記錄,其中有一場比賽我甚至投出了18次的三振呢。

 儘管球隊的成績不俗,但是前往甲子園的道路仍然很艱難。這是當然的,畢竟其他縣市也是有強隊存在。雖然當時新潟縣的體育報紙都以『擁有巨漢.馬場投手的三條實業高校』、或者『馬場投手可以投出高中生絕對投不出來的快速球』等等的形容詞來報導我,但是我對於『前進甲子園』還是沒有信心。事實上,那一年獲得地區優勝、並且代表『甲信越地區』進軍甲子園的球隊……其實是由『小巨人』光澤毅所領軍的『飯田長姬高校』(長野縣代表)所拿下的…………

 對我而言,在地區預賽被淘汰的那場比賽真的是『惡夢』。那一天正好是由我先發,對手是曾經在練習比賽裡頭輸給我們的『長岡工業高校』。比賽進行到第9局下半、二人出局,雙方的比數都是0比0,只要我能解決剩下的最後1名打者,比賽就會進入延長賽。可是,我卻被對方打者打出了一支3壘安打,情勢頓然對我們非常不利,幸好下一名打者打出了一支軟弱無力的1、2壘滾地球,就在游擊手將球傳向一壘的同時,打者距離壘包還足足有2公尺的距離。正當我認為比賽肯定要打延長戰的那一瞬間,想不到一壘審竟然作出了『安全上壘』的判決!?

 『胡說八道!怎麼可能會有這種事!他離壘包明明還有那麼遠啊!』 當時我立刻就向裁判提出嚴正的抗議,可是裁判並沒有接受。就在眾人與裁判僵持不下之際,我們學校的校長開口了:『裁判的判決是絕對的,你們是高中生,不可以頂撞裁判。』 校長先生的這一番話,讓我們含淚吞下了那場我覺得『很不公正』的逆轉敗北。雖然校長先生的話也有道理,但即使到了現在,我還是認為那場比賽的最終判決是錯誤的,隨著這場比賽的敗北,我的『甲子園之夢』也跟著破滅了,那是我高中時代第一次、同時也是最後一次參加甲子園的地區預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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