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武者修行

 昭和39年3月9日,我跟豐登一起搭乘飛機前往美國進行『武者修行』。不過,雖然說是『美國遠征』,但是如果沒有人在美國那邊『牽線』的話,就算到了美國也是沒有『工作』可以作的。在力道山過世之前的前一段時間,當時有一個名叫『沙尼麥雅斯』的美國選手來到日本PRO參戰,當他看到我每天每天都被力道山痛打的『慘狀』時,有一次他突然對我說:『豬木,我看你乾脆從日本PRO逃走、然後到美國來找我吧。以你的資質,你在美國一定可以成為冠軍的。』 由於我跟沙尼選手之間有這麼樣的一段插曲,因此我這次的『美國遠征』也是透過他的引荐才得以敲定行程的。

 後來,我跟豐登進入了夏威夷的檀香山、並且在夏威夷當地停留了大約3個星期。原因是因為當地的摔角製作人--『艾德.法蘭西斯』曾經向日本PRO提出『希望能夠派一位選手到他們那裡參戰』的請求。照理說,如果『名額』只有一位的話,其實最適合的人選應該是豐登才對,但是豐登本人卻連一點參戰的意願都沒有,因為他認為--『夏威夷是渡假休息的地方、而不是工作賺錢的地方』。可想而知,後來參加比賽的人當然就變成我了。反正有錢拿,我自己倒是覺得無所謂啦………(笑)

 豐登原本是前相撲界的幕內力士,在當時是以『怪力』著稱的出色摔角手。然而,雖然豐登在摔角界的人氣頗高,而且他在平常的時候也非常的照顧我,但很可惜的是………豐登在私生活方面卻是一個『有著極嚴重金錢問題』的爛賭鬼。記得有一次、豐登跟力道山兩人一起搭檔參加雙打比賽,結果不知道怎麼搞的,先發的豐登卻一直不願意跟力道山換手。即使力道山已經氣急敗壞的大叫:『豐登你在搞什麼鬼?快點回來換手!』,但是豐登打死就是不肯換。後來我才知道,原來當時有好幾個『負責催收欠款』的流氓就坐在觀眾席的最前排,對於欠了一屁股債的豐登而言,擂台之內才是『最安全的地方』,至少也比擂台邊的待命區『安全』多了。

 於是乎,後來我便代替豐登、然後跟夏威夷當地的冠軍--『伊蓋亞王子』進行了一場冠軍戰。在超滿員的會場當中,我跟人氣超高的『伊蓋亞王子』展開了一戰激烈的大亂鬥,後來我們雙方是以『時間打滿平手』的結局收場。至於豐登嘛………他則是在我參戰的這段期間到處去『渡假』、當然也順便的到處去『賭一把』………

 在夏威夷參戰的這段期間,我領到的出場費真的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多。在那個一美元兌換360日圓的時代,我光是跟『伊蓋亞王子』打一場冠軍戰就賺到了400美元(14萬4000日圓),這個數字跟我在日本PRO時代、一次地方巡業打個40場比賽、結果卻只能拿到1萬~2萬日圓的『零用錢』相比………夏威夷這個地方簡直是令人不敢置信的『美妙世界』啊。更好康的是--我在夏威夷的所有停留費用都是由日本PRO來支付,也就是說、我在夏威夷參戰所賺到的錢全部都可以歸自己所有。這實在是太棒了!(笑)

回到旅館之後,我一邊數著剛才收到的美金鈔票、然後一邊作起了『春秋大夢』…………

『3個星期就賺到了1500美金啊………如果連夏威夷都這麼好賺的話,那美國就更不用說了,我一定要趁這次海外遠征的機會好好賺它一筆………』

 於是,後來我便和豐登道別、然後自己一個人前往洛杉磯了。當我抵達洛杉磯國際機場時,日本PRO的『對美窗口』--Mr﹒Moto(註:這位是日本摔角手)已經在入境大廳裡頭在等待著我。Mr﹒Moto一看到我就拍著胸脯向我表示:『我會安排所有的相關事宜,你只要專心打好比賽就好了,所有的事情通通包在我身上!』 聽到Mr﹒Moto這樣講,我真的是覺得安心多了,畢竟我是第一次來到美國,除了人生地不熟之外,語言又不通,如果沒有人代為處理這方面的事情的話,『美國遠征』根本就是沒辦法開始的。

 隔天早上,我依照Mr﹒Moto的指示、搭機前往這次美國遠征的第一站--『堪薩斯市』。根據Mr﹒Moto的說法,等我到了堪薩斯之後,當地的摔角製作人會派一個『一看就知道是摔角手』的人來接機,然而,不管我再怎麼等,我在堪薩斯機場的入境大廳還是沒有看到人來接我,即使我後來找遍了整個機場,我也沒有看到什麼『一看就知道是摔角手』的人。結果搞到後來,整個機場大廳裡頭的旅客都走光了,只剩下我自己一個人孤獨的坐在椅子上…………

『他媽的……………』 我心裡不禁暗罵了一句。

 由於Mr﹒Moto信誓旦旦的說『全部包在他身上』,所以我也沒有向他詢問堪薩斯這邊的摔角製作人電話,雖然我也試圖利用電話簿來尋找自己認識的摔角手,但是最後仍然無功而返。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不懂英文的我只好隨便抓住一個機場職員、然後用很破的英文不斷講著『鐵人丹玆』、『帕特歐柯納』、『沙尼麥雅斯』等等摔角手的名字………當然被我抓住的那個人也是嚇了一大跳的………(苦笑)

 在日本,『摔角』是收視率相當高的節目,當然明星選手的名字也是廣為人知的。即使是討厭看摔角的人,他們或多或少也有聽說過力道山、豐登、吉村道明等等摔角手的名字,但是在美國這種幅員廣大的國家可就不一定了。幸運的是,當時正好有一位『很喜歡看摔角』的黑人路過我們的旁邊、並且詢問我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經過一番說明後,這名黑人很親切的幫我打電話到摔角製作人的辦公室,並且跟那裡的人員說:『有一個日本的摔角手來到機場了,你們快點派人來接他吧。』

 過了不久,對方總算派人過來接我了,而且我才剛一上車,對方就立刻要求我『準備出場比賽』。令我感到驚訝的是,我們最後抵達的地方竟然是一間外表破破爛爛、而且內部又小又髒的『電視台』。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我進入了電視台地下的攝影棚、那裡有一座破舊骯髒的擂台、還有大約50人左右的觀眾。更離譜的是--這場比賽竟然還是『現場直播秀』!? 總而言之,那是一場莫名奇妙的比賽,雖然比賽是我打贏了,但是這場比賽的過程我根本一點印象也沒有,就連對手的長相跟姓名我也完全不記得了。

 比賽結束後,我真的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為我領到的出場費竟然只有區區的25元(有時是30元)美金。而且堪薩斯在夏天的時候還有所謂的『SEASON OFF』,有時候一個禮拜甚至只有2~3場比賽可以打,可想而知--這樣微薄的薪水是絕對不可能夠用的。

 我的夢想破碎了………因為美國摔角界是遠比日本還要嚴酷10倍以上的世界。在日本、像我這樣的『菜鳥』雖然窮歸窮,但是公司至少會保證你的食衣住行、而且也會有道場給你作訓練、當然所有的行程移動跟住宿問題也都是由公司來處理的。雖然偶爾會有『壞心眼的前輩』會隨便欺負人,但是只要你不頂撞前輩、或者乖乖照前輩的指示去作的話,基本上日子也還算『好過』。

 但是美國就不一樣了。美國是一個自由的國家。這裡不會有人去管你,講難聽一點就是沒有人會鳥你。所有的事情都要你自己去想、自己去接觸、自己去行動才行。比方說,在美國不會有人安排你免費搭火車、或者搭乘汽車前往比賽會場,摔角製作人最多只會告訴你『幾月幾日在什麼地方有比賽』,至於『要怎麼去』就看你自己了,反正比賽開始之後你人一定要到就對了。

 記得有一次、我還自己一個人從堪薩斯市坐船渡過『密蘇里河』、然後再坐巴士前往500英哩之外的比賽會場參加比賽。結果賽後我仔細一算,當天我所拿到的出場費甚至連自己的『車馬費』都還不夠付,即便是跟其他摔角選手一起搭車通勤,賽後在分攤完油錢與餐費之後………其實我自己身上也是連一毛錢都不剩了……

 美國摔角界是十分複雜、而且龐大的『異次元世界』。隨著『地域性』的不同,每個地區的摔角團體都有它們自己的一套經營方式。就以我當時所在的『堪薩斯市』來說,摔角手的出場費是要先從『實際票房收入』扣掉『成本支出』之後,然後摔角手才能『按照一定的比例』的來領取剩下來的錢。簡單的說就是『打主秀的選手領幾%』、『打主秀前一場比賽的選手領幾%』………的意思。也因此,雖然觀眾對我的比賽評價普遍都覺得不錯,而製作人也對我的表現感到很滿意,但是受到『票房總營業額』始終不高的影響,我的出場費薪水始終還是沒有改變。

 在入不敷出的情況下,我在夏威夷賺到的1500美金終於漸漸的花用殆盡。身上沒錢、語言不通、又沒有朋友的外國生活……坦白說真的是很辛苦、很難熬………更令我感到難以忍受的是,在我居住的地方不遠之處,那裡正好有一家『食肉處理場』,每次到了差不多傍晚的時候,我的房間就會因為『風向的改變』而充斥著血腥味,各位只要稍微想像一下就可以瞭解那種感覺有多麼討厭了。有時遇到心情不好的時候,再聞到這種味道真的是讓人受不了,有好幾次我真的很想丟下一切、然後逃回日本。

 比賽結束後,有時回到家中已經是深夜11點多了。遇到這種情況時,我通常不會回家、而是自己一個人跑在街上去散步。我這樣作其實並沒有什麼理由,說穿了,我只是想到『有人的地方』、然後看看商店的展示櫥窗、霓虹燈、或者路燈等等之類的『亮光』而已。我記得那時候的堪薩斯街上到處都貼滿了『披頭四』的海報,因為『披頭四』當時正好在堪薩斯舉行公演,由於我並不是很瞭解美國的流行文化,因此我還很愚蠢的詢問一間攤販老闆說:『什麼是「披頭四」啊?』。不用說,那個攤販老闆當然是驚訝的張大嘴巴、並且露出一副『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人不知道『披頭四』是什麼』的表情。(笑)

 不過夜路走多了,偶爾也會碰到一些莫名奇妙的事情。不知道為什麼,每當我深夜走在街上時,我經常都會被人誤會是『同志』,甚至還有同性戀者會直接把車停在我的身旁、然後搖下車窗問我要不要『上車一起去兜風』………(苦笑)

 此外,後來被人譽稱為『摔角先生』的哈利雷斯正好也是在堪薩斯市出道,而且他的出道戰對手正好就是我,雖然哈利雷斯是第一天出道的菜鳥,但是我仍然毫不留情的打向他的喉嚨,結果哈利雷斯竟然就這麼『一發吐血倒地』,就連我也沒有想到他竟然這麼不耐打。至於坐在台下觀戰的哈利雷斯家人則是怒不可遏的要衝上擂台殺了我,現場只能用『一片混亂』這四個字來形容。

 那個時候的我是一個年輕力壯、而且食慾旺盛的小伙子。有時候跟其他摔角手一起搭車通勤時,我的肚子常常會在半路上就『吐嚕吐嚕』的叫起來,當同車的摔角手看到我在路邊的速食店一口氣買了很多熱狗、漢堡、或者炸雞的『驚人食量』時,就連體型比我大上一號的壯漢摔角手也不禁嚇了一大跳。我還記得有一次--我跟同伴一起去一家中華料理店吃晚飯,結果我一邊攤開菜單、一邊就向服務生點了100美元份的菜,而且是『那個時代的100美元』哦,就算是在美國,我想大概也沒有人吃飯像我這樣吃的吧?結果這件事情就這樣在堪薩斯傳了開來,而我也成為了當地民眾耳熟能詳的『日本人大胃王』。身為一個摔角手,結果自己卻在『摔角以外的領域』出了名,老實說實在是有點不太名譽啦……(笑)

 某日,一個穿著西裝的男子突然拿了一份文件來找我,仔細一看之後,我赫然發現那份文件是『強制遣返書』! 搞了半天,原來是當初日本PRO在辦理手續時弄錯了、結果我身上所持有的簽證是『觀光簽證』而不是『工作簽證』,按照當時的法律是不可以在美國從事任何的職業或者打工的。現在回想起來實在是太可笑了,因為再怎麼說,我也已經20歲了,就算再怎麼不懂『社會事』,至少這點也應該要注意到才對。當我聽到自己可能會被『遣返』的惡耗時,我的心裡真的是只有『天崩地裂』這四個字可以形容,因為就某些方面來看,這樣子回到日本的方式可是比之前的長毛象鈴木還要更慘更丟臉啊。

 我心裡暗思:『反正當初「約定」的三年時間已經過了,與其被美國遣返回日本、然後回國之後再被眾人恥笑,倒不如我現在就直接回到巴西去吧,這樣子至少還可以撈到一個「凱旋回國」的美名。』

 事不宜遲,我馬上就連絡上了巴西的家人、並且請他們代為接觸巴西當地的著名摔角製作人--卡茲.尼爾森。尼爾森先生得知這件事情之後,他馬上就表達了『希望豬木能夠回來巴西參加摔角比賽』的強烈意願。聽到尼爾森先生這樣爽快的回覆,我整個人又再度燃燒了起來,因為回到巴西不但可以再見到家人、而且也可以讓他們看看我這三年來的修行成果。可惜的是,老天爺似乎特別喜歡捉弄我,因為就在我即將出發的前夕,巴西竟然發生了『軍隊叛變』的重大事件,結果我在巴西的比賽也因此取消了…………

 沒辦法,事到如今……我也只能回到洛杉磯、然後去找Mr﹒Moto商量了。聽完我的『遭遇』之後,Mr﹒Moto也對日本PRO這次搞的烏龍感到不敢置信。不過Mr﹒Moto還是務實的向我建議--既然巴西方面暫時已經回不去、而我也不想『屈辱的』被遣返回日本,那麼眼下就只有『申請補辦工作簽證』一途可行了。從Mr﹒Moto口中得知申請的程序步驟之後,我隨即前往『美國移民局』進行補辦手續,而且這次的申請還拖了蠻久蠻長的一段時間。

 雖然工作簽證還沒有下來,但是『不工作』那裡有錢吃飯呢? 在洛杉磯申請簽證的這段期間,那個時候的我還是有在洛杉磯當地參加摔角比賽。不過,由於我身上並沒有合法的工作簽證,因此我並沒有辦法、當然也不可能用『本名』參戰,結果當地的摔角製作人竟然給我取了一些奇奇怪怪又亂七八糟的『擂台名』,例如『東京巨蛋(Tokyo Dome)』、『東京.喬(Tokyo.Joe)』、『風元(KazeMoto)』、『長崎(Nagasaki)』等等之類的莫名奇妙名字………

 就在差不多這個時期,某日突然有一個日本PRO的營業員來到洛杉磯洽公。在該員的邀請之下,那天晚上我們兩人就一起前往當地『日人街』的一家餐廳吃飯,由於該員已經來過洛杉磯很多次,因此已經很熟悉洛杉磯的他便說:『豬木,走,我帶你去開開眼界。』 原本我以為該員是要帶我去『喝花酒』,結果搞了半天,該員帶我去『開眼界』的地方原來是一間中國人開設的『賭場』。更誇張的是--不知道是賭場刻意放水呢、還是我的運氣真的太好的關係,那天晚上我竟然一口氣贏了500塊錢美金!

 這下子可不得了,因為從那一瞬間開始,我的心就已經被『賭』這個字給緊緊抓住了,簡單的說就是一心只想靠『賭』來賺錢發財。那個時候的我不但每天晚上都跑到賭場去『賭二把』,而且我還把自己辛苦賺來的出場費全部押了下去。更離譜的是,當時我們每個月都會在『賭城.拉斯維加斯』舉辦一次大型大會,每次只要我一到了賭城,我就會向摔角製作人預支出場費、然後再到賭場裡頭把錢全部輸個精光………

 附帶一提,在洛杉磯打摔角的這個時期,我所領到的出場費其實已經增加不少了。當時在洛杉磯租一間便宜公寓的價格大約是一個月40塊美金,而我那個時候的薪水大約是『週薪400美元』左右,只要不隨便亂花錢的話,這樣的薪水其實是很不錯的。只不過……因為當時的我實在太沈迷於賭博了,所以我的口袋裡頭經常都是『空盪盪』的………。奇怪的是,雖然自己已經輸得『身無分文』,但是現在回想起來,那時候的我根本就沒有『戒賭』的念頭,相反的,我反而一直在思考『如何才能贏錢翻本』…………我猜想,這大概就是我已經變成『賭鬼』的最好證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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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kiew91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